为促进职能部门规范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再监督工作发挥纠治管理缺项、改进管理弱项、补充管理漏项作用,4月6日,南京公司纪委召开再监督工作专题会议,对2022年度再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公司纪委书记、总工程师付涛,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职能部门对2022年度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了总结,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纪委综合室从强化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厘清监督责任、推动贯通融合、强化监督闭环等5个方面报告了再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各单位反馈了提升监督管理效能的工作建议。
付涛通报了集团公司党建纪检年度工作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结合集团公司纪委对高质量开展纪检监督工作的要求,从工作程序、监管意识、制度建设、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指出了各单位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如何围绕主业主责和职能职责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1.要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监管职能履行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要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及时纠正违规问题;
3.要强化制度建设,保障监管有据可依,责任落实行之有效;
4.要挖掘工作深度,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注重防化深层隐患风险;
5.要强化闭环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监督落实问题整改。